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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六届玉溪市委第十轮巡察公告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六届市委第十轮巡察工作于2024年9月27日全部完成进驻。7个市委巡察组将对市委党校、市教育体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融媒体中心、玉溪技师学院(玉溪工业财贸学校)、玉溪职业技术学院(玉溪卫生学校)、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云南省玉溪烟草栽培学校)、市民族中学、市总工会、共青团玉溪市委、市妇女联合会、市科学技术协会、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市残疾人联合会、市红十字会、市计划生育协会等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巡察“回头看”。巡察时间为65天左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巡察的主要对象是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延伸巡察至下属单位党组织。

二、巡察内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开展巡察。更加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盯权力和责任,聚焦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深入查找在贯彻落实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抓实系列三年行动,持续壮大“三大经济”,全力推动“四个突破”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用履职担当的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三、工作方式

市委巡察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有关规定,综合运用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下沉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以及“一把手”履职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向市委巡察组反映问题、提供被巡察单位领导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信访受理时间:2024年9月27日至11月25日。

来电来访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特此公告

中共玉溪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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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曾梦琪   审核:陶晓兰   终审:蒋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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